2026-09-18 09:26:29
来源:成果转化一处
各有关单位、相关专家:
根据《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(麻豆传媒 人民政府令第6号)及《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(黑科规〔2025〕9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2025年度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(以下简称省科技奖)提名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奖励类别
2025年度省科技奖包括最高科学技术奖、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。
二、提名原则
省科技奖实行提名制度,不受理自荐,提名者包括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。提名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坚持聚焦前沿、赋能产业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鼓励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、服务我省“4567”现代产业体系、做出创造性贡献的战略性、前沿性成果。重点围绕我省“四个经济发展新引擎”领域,鼓励提名人工智能、智能制造、集成电路等数字经济项目以及生物医药、生物农业和生物制造等生物经济项目。
(二)坚持创新为先、学术为本。提名者应当以创新贡献为导向,秉持科学精神,弘扬良好作风学风,提名真正为我省科技事业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一线科技人员。
(三)坚持据实严谨、准确全面。提名者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真实情况,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、指标、学术成果、完成人贡献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,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、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。
(四)坚持正风肃纪、维护公正。提名者应当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求,自觉抵制“打招呼”“跑找要”等干扰评审的违规行为;被提名者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恪守学术道德、严守评审纪律,持续深化作风学风建设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奖环境,维护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。
三、提名要求
(一)专家提名
1.提名资格
(1)国家和本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,每人可独立提名1项省科技奖。
(2)在本省范围内的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,2人可联合提名1项省科技奖。
(3)在本省范围内的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,每人可独立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以下(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省科技奖。
(4)2019年(含)以来获得本省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,及2024年度省科技奖一等奖拟奖项目第一完成人,3人可联合提名1项省科技奖。
2.提名范围
专家提名范围仅适用于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。
3.提名要求
(1)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(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,国家及我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年龄不受限制。
(2)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内提名;提名专家每人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技奖限1项;联合提名时,位列第一的为主责专家;提名专家不得参评本年度省科技奖。
(二)单位提名
1.提名资格
主要包括中省直有关部门、市(地)政府、学会、行业协会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、企业等符合提名条件的单位。
2.提名要求
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,原则上应在本学科、本行业、本地区、本部门、本单位范围内择优提名。提名单位应当重点审核被提名人的政治素养、职业道德、学术水平、科研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情况。
(1)最高科学技术奖。每个提名单位提名指标限1人。
(2)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。中省直有关部门原则上在本部门、本系统范围内限额提名,市(地)政府原则上在本地区范围内限额提名。各市(地)政府、部分省直部门提名“四个经济发展新引擎”项目,不受本年度提名指标限制。
(3)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。每个提名单位提名指标限1人。
(三)项目(人选)基本条件
1.自然科学奖提名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(专著)应当于2024年6月30日(含)前公开发表,署名第一单位应当为国内单位,代表作数量不得超过5篇;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提名项目应当于2025年6月30日(含)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。
2.项目不得包含已获得国家、省(部)级科技奖的成果;同一人同一年度仅可作为1个项目的前三完成人;2024年度拟奖项目或2023年度、2024年度连续2次参评未获(拟)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,再次以前三完成人身份参评的,须间隔1年。
3.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、基金支持的项目,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。
4.省科技奖被提名人须对项目作出实质性创、造性贡献,国家公职人员,以及仅从事组织管理、辅助服务的人员,不得作为省科技奖被提名人。
5.不得提名情形。存在下列情形的相关个人、单位不得被提名:(1)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危害人体健康、违反科技伦理道德的;(2)依据相关法律法规、党纪规定,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的;(3)存在重大学术争议、知识产权争议且尚未形成定论的;(4)项目含有涉密信息的;(5)国家及我省规定的不予提名的其他情形。
(四)提名程序
1.提名申请
符合提名资格的专家,须先登录麻豆传媒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交本年度提名申请,经审核确认后,方可开展提名工作。
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,须在提名工作启动后登录麻豆传媒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查看本年度提名指标。
2.提名公示
专家提名的,应在提名前要求项目各完成单位、各完成人的工作单位按要求完成公示;单位提名的,应通过单位网站或书面公示,公示内容应符合《2025年度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》相关要求,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。经公示无异议,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,方可开展提名工作。
四、科研诚信责任
(一)加强科研诚信审核
被提名人、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,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合规性负主体责任,并按要求签署承诺书。提名者应当认真核查提名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,重点核验效益测算方法是否合规合理,各项数据是否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如有剽窃、侵占他人发现、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,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科技奖的,一经查实,将按照《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》(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)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(国科发监〔2022〕221号)等规定依法依规处理。
(二)加强提名责任落实
被提名人所在单位、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合作单位,应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合规性审核把关,并出具书面承诺。被提名项目完成人(被提名人)所在单位应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。
五、提名书填写要求
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,请提名者按照《2025年度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》要求,客观、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填写提名书,严格做好提名材料审核把关工作。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中发现原则性问题的,将不予退回整改,直接按“不合格”处置。
提名者可于2026年10月8日起登录麻豆传媒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,在线填报、提交。
(网址://111.41.51.120:8180/pmshlj/default.html)
六、提名材料报送
(一)专家提名
纸质版提名书原件1份,由主责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。
(二)单位提名
提名单位负责提名材料的审查、汇总和报送,报送材料包括:
1.提名函1份,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,盖公章的《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》。
2.纸质版提名书原件1份。
七、提名时间
科技服务平台系统开放时间: 2026年10月6日17:00
完成人网络填报截止时间: 2026年10月17日17:00
提名者网络提交截止时间: 2026年10月22日17:00
书面材料送交截止时间: 2026年10月27日17:00
各提名者、完成人要在上述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填报、提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八、联系方式
业务咨询:0451-51920927、0451-82621220
技术支持:0451-58688095
通讯地址: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十一楼1108室
收 件 人: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(请注明“提名材料”)
收件电话:0451-51920927
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厅
2026年9月17日
转自: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厅网站
//kjt.hlj.gov.cn/kjt/c113905/202609/c00_31976680.shtml
相关附件:
附件1:2025年度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.docx
附件2:2025年度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.doc
附件3:2025年度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常见问答.docx
附件4:2025年度麻豆传媒 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名单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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